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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妾之争,公主死了怎么办? - [读的]
2008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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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妾之争,公主死了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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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内陆飞鱼
“女人不是生成的,而是造就的。”用女权主义先驱西蒙.波伏娃的这句名言,去观察中国社会千百年来的妇女解放、女性立法过程,无疑能发现在“专制皇权体系”和“儒家父系家族伦理”下,中国女性追求自由、平等、独立,显然比西方曲折且艰难,每一个案例、故事背后都是一部血泪史。《公主之死: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》相当于是一部古代版的“今日说法”。通过讲述北魏兰陵长公主之死,用说书一样的口吻,旁征博引其衍生文化,由为公主“伸冤”而引发的执法争辩,佐证了女性立法的千回百转。
以茶壶比喻男性,用茶杯比喻女性。试问,究竟一个茶壶可以配置多少个茶杯?很显然,如果让“茶壶”来回答这个问题,肯定说是“N个”。反之,以锁来比喻女性个体,以钥匙来比喻男性,一把锁到底可以配几把钥匙呢?笼罩在强大的儒家思想影子里,浸淫在千百年的父权、皇权社会,没有几个锁敢问这样的问题。兰陵长公主,虽然血统高贵,却也只是羸弱女儿身,对面出轨的丈夫,也不过是一只妒火中烧的可怜杯子,最终被自己,也被男权害死了。
本书的开篇,还讲了一个有思想的“锁”试图反抗的故事。东晋宰相谢安欲纳妾,糟糠之妻刘氏不允,谢的侄儿、学生就以《诗经》一些章节来进行劝诫,叫她不要妒忌丈夫的这种庸常小事,纳妾利于子嗣兴旺。刘氏问他们,这首诗是谁写的,孩子们回答说是“周公”。刘氏就不假思索,说了一句不亚于波伏娃的女权名言:“周公是男子,相为尔,若使周姥撰诗,当无此也”。我想,谢安最后想必还是纳妾了,刘氏只能望洋兴叹,因为“周姥“在中国不能作数。这样的事情轮到“妒妇”兰陵长公主身上,就成了著名的“殴主伤胎案”。
兰陵长公主和驸马刘辉一向感情不和,刘辉经常外出偷腥,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,妒火、怒火一起燃烧的兰陵公主,即刻杀了该女子,还剖了胎儿来威慑刘辉。事已至此,经皇家批准两人离婚了。可是一年后,兰陵长公主借用皇权,四处托人,表达了自己想和刘辉再修重好的愿望。再婚,刘辉继续四处胡搞,妒火重燃,已经有孕在身的兰陵长公主,血淋淋的悲剧就降临了。公主之死,大方面来说,死于男权制度,小处讲,死于自己的优柔寡断。细究起来,事情远非这么简单。
作为一本研究法律史的著作,本书很好的把案例和社会生活有趣的结合起来,毫不枯燥,还无形中把辩证思想引入了读者的思绪。公主之死怎么处理?由此引发的立法、执法思考,才是关键所在。公主死后,代表垂帘摄政的灵太后意志,致力于维护皇权的门下省,和以崔纂为代表,儒家父系伦理为标准的执法部门尚书省进行的执法权利、量刑标准的争辩、争夺,把本书上升到新的人文层面。两种利益集团,实际上就是两种“法”的代表,虽然都是在执法;前者不但是专制者“王”的凶猛家丁,一定意义上还是以灵太后为中心的,女权势力的代表。后者既是父系男权的既得利益集团,也是早已由前辈编撰、形成文本的“王法”的执行者。
两种“法”的代表者,究竟谁才是正真的“王法“呢,谁最符合法的精准和尺度。崔簒一方明面上是在维护儒家的伦理“宪法”,强调规范执法、严格执法、法的公正性、必要性,实则就是在替自己人、替男人,替父系社会说话。代表灵太后一方的皇室集团,除了要为皇室正身,表明比起所谓法律,皇室尊严、贵族血统更不容侵犯践踏,还代表了女人灵太后。无论出于公,还是出于私,灵太后身为一个掌权者、一个深知女人之苦的女强人,一定要为女人说话,何况是亲戚。如果不是兰陵长公主的姑姑灵太后的强权意志,一人集权专政,无人可撼,为兰陵长公主“伸冤“一事就朝着崔簒那边倒了。是不是经济独立了女性就独立了?肯定不是这样的,科学、严明的女性立法才是根基,对男权文化进行洗涤是关键。兰陵长公主经济很独立了,还是走进了男权的火炕。
德国社会主义女性活动家克拉拉•蔡特金提出:妇女独立,不能在“男人制定”的法律中寻找,只能在经状况和财产关系中寻找。妇女要想得到解放,必须走出家门,参加社会生产,参加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。无产阶级只有不分性别地团结在一起,才能获得解放。而社会主义事业只有吸收广妇女参加,才能取得胜利。这句话对西方是一个看得见的、可以执行的梦想,对父系社会、儒家思想体系、皇权制度里的子民,却似乎是一个乌托邦。“殴主伤胎案”里,一个可笑的事实是,被通缉的驸马刘辉在灵太后下台、改朝换代,新的男人上台主政之后,依然相安无事。
克拉拉•蔡特金如果生在东方,会感到自己的天真无力。中国人解放一个“三寸金莲”就用了几千年,现在严重失调的性别比,还在把这种父系儒家思想大面积体现和延伸。纳妾、狎妓这样的陋习,在中国历朝历代的当权者、有钱人的生活里屡见不鲜,男人们像对待战利品一样对待这些女性,茶余饭后互相攀比。这样的现象,当下,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随便翻开今天报纸、电视的娱乐新闻、社会新闻,很多正在等着被当权者、有钱的男人“转正”的“小二”、“小三”们,还在深锁于古老的魔咒,不遗余力的苦苦挣扎。
“父者,子之天。夫者,妻之天。”在封建社会,如果一个女人想改变命运,无疑就是要“变天”,那肯定被庞大的父系社会所不容。追求独立、反抗男权的结果,要么是抛开红尘消极出家,要么就是鱼死网破的争斗。所以,可以想见,武则天、慈禧、灵太后们,作为一个女子出现在中国皇权名录里,既显得意味深长的辉煌,也是扭曲变态的血泪史。她们好歹站到了父系男权的头上去当了一回指挥者,更多人就只能成为谢安的妻子刘氏、死去的兰陵长公主、《清平山堂话本》里著名的快嘴李翠莲。
一本枯燥刻板的“普法”书籍,怎样才能妙趣横生,让读者一口气读完,对大多数作者来说,这个命题简直难于上青天。法律这种东西,本来就是很规矩的东西,力求严丝合缝、简明扼要、像数学题逻辑严明。因此,除了法律行业相关从业者和等着救急而前来查资料的人,往往很少有人会拿一本普法教材读得津津有味。《公主之死:你所不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》开了一个好头。作者对中国汉唐文化的扎实功底,以讲故事附带说道理的方式,深入浅出的行文,层层递进,把“法盲”们带进了一个发人深省的语境里。
面对这样一本书,男人和女人想必各自能看到一些属于自己性别的东西,还有更沉重的超越性别的真理。再说开去,当我们面对依然被主流道德嗤之以鼻的木子美,以及经常念叨算计女性“够本”理论的洪晃,研究工作举步维艰的李银河,也许会另有发现和体悟。因为,我们眼下需要的解决的问题是,公主已经死了,更多的女人却还活着,怎么样才能不重蹈覆辙。
书名:公主之死——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
作者:李贞德
ISBN:9787108029126
页数:114
定价:12.00
出版社:生活•读书•新知三联书店
装帧:平装
出版年: 2008.06随机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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